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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(修订)(征求意见稿)》个人观点

第十一条 非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以及2007年9月1日后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,不得在我市五华、盘龙、官渡、西山、呈贡五区范围内城市道路上通行。
尊敬的政府部门领导,以上是在近期昆明发布的征求意见稿里面的。
个人觉得不在本市注册不可上路没有问题,但是本市注册的应该可以上路,而且合法上路!!以下是个人观点,请领导查阅:1、多年前制定的禁摩,是因为当年在人员素质、监控等技术(包括盗抢)等都不好的前提下制定的,为了居民出行的安全考虑,无可厚非。但是现在随着国家建设的壮大,各种技术手段的成熟,管控措施的加强,我觉得不能把一样事物,不想措施,不想管控,就简单粗暴的禁止,这是懒政!2、摩托是国家的一个产业,他有国家的各项指标检测,它的生产制造、售卖是符合国家政策的,而且上牌时就按照国家相关规定,购买保险及缴纳了各项费用,那应该就有权上路行驶。3、通过昆明的努力,得到了国家的认可,现在昆明已居升一线城市,是国家东南亚的桥头堡!那么国际化的城市,就不与国际接轨?懒政、怕事、没有前进的思维,昆明如何发展?多元化的一切才是国家、国际想看到的!只会让其他省份,其他国家看笑话!4、昆明道路交通条件应该大家都了解,拥堵成性,又是否考虑过如何规划,如何治理?摩托的出现是否可以解决一点这个问题?怎么管理的方法是否不要一刀切?领导们都有对口交流的时候,有没有和西安等放开摩托的城市交流过?还是一味地不需要了解,“我”说了算的态度。5、吃菌会中毒,那是不是所有餐馆都不要卖了?真心的想说,一切事物都有两面性,问题是要解决的,而不是“一刀切,这样最安全的政治想法”。昆明是云南的旅游集散地,中国的桥头堡,希望领导们正确考虑措施,而不是一味的不想放错,那么在其他问题上昆明才能更好的面相世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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